薛宝银生辰,贾母命凤姐办酒戏热闹。酒阑戏散,史湘云心直口快,说宴席的小旦长得“倒像林姐姐的模样”。宝玉怕黛玉着恼,为了免生嫌,从中调停。不料两面不讨好,吃了夹板气。从黛玉那儿出来,越想越无趣,回到屋里无端抢白了袭人一顿,倒把白天听的曲文里“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话拿来安在自己身上。这是《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的故事。
其实,人之一生,“赤条条来”固是事实,“赤条条去”却不符中国的国情。除了个别少数民族实行“天葬”外,传统习俗,人死以后,天子王侯锦绣绫罗、金缕玉衣且不说,就是平民百姓甚至奴婢仆役,也是力求穿戴整齐,至少不弄得一丝不挂,才入土为安的。
墨子反对厚验,主张节葬,尚且说:“衣衾三领足以覆恶。“ (《墨子。节葬下》,毕沅注:“死者为人所恶,故云覆恶。”)可见中国人是断断不愿死者“赤条条去”的。直至今天,提倡火化,仍是如此。至于来去之间,为人一世,穿戴服饰,更是一个大问题。
自古吃饭和穿衣并提。从我们的习惯用语看,似乎比较俗的说法,“吃”都在“穿”前。比如老百姓要求“吃饱着暖”,浪荡子则醉心于“吃着嫖赌”,不嫖不赌的庸夫俗子们,也每每信奉“人生在世,吃穿二字*的享乐主义信条,《三国志平话》也说:”孙坚言唯们是猫狗之徒,饭囊衣架。”而比较雅的说法,“衣”却都在“食”前。”衣食住行”,衣居其首。
同样表述人的基本需求,用的是“温饱“二字。《琵琶记》二十二出:“你不嫁呵,你身衣口食,怎生区处?”连翻译佛经,也是先穿后吃,谓之日“衣钵“。这种用词雅俗在语序上反映的观念侧重点的变化,我们切莫等闲放过了。细加剖析,“吃着”之序,较多地反映了人作为生物个体的需要;“衣食“之序,则较多地反映了人作为社会成员的需要。
鲁迅在《故事新编·起死》里,根据《庄子·室乐》的一段记载,发挥出一篇嬉笑怒骂的游戏文字来。说是庄子去楚国途中见一髅,夜半髅入梦,庄子施展道法,请司命大神给码髅复形还魂,不想给自己惹出了麻烦。司命用鞭向臀髅一指,只见火光一道,地上就跳起一个三十多岁的赤条条汉子来。原来这是个距庄子五百多年前股纣王时的人,探亲路上,被断路强盗闷棍打死在此。事隔五百年,身上衣服即使未被强姿剥掉,也早就烂尽了。这汉子如同大梦初醒,用拳头揉了一通眼睛,定了定神,看见了庄子,打了个招呼。
庄子——(微笑着走近去,看定他,)你是怎么的?
汉子——哎哎,睡着了。你是怎么的?(向两边看,叫了起来)
啊呀,我的包裹和伞呢?(向自己的身上看)
啊牙呀,我的衣服咒?(蹲了下去。)
他不见了包裹和伞,固然吃惊,还只叫了一声“啊呀”;而发现自己光着身子时,那吃惊就非同小可了,不但连声叫“啊呀呀”,还连忙“蹲了下去”。此时,寻找包裹和伞业已降到第二位,头等大事,乃是身上先要有穿的。我们可以看出,对当时当地的赤身汉子来说,急需穿衣,并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他感到丢人,要遮羞。
人是什么时候穿上衣服的?
据《圣经》里说,上帝造了亚当和夏娃,让他们住在伊甸园内,虽然都是赤身裸体,可是他们对两性区别懵然无知,因而也不知羞耻,不幸被魔鬼引诱吃了禁果,萌生了性意识,这才被上帝赶出了伊甸园,来到这罪恶的世间,成了繁殖人类的祖先,也从此穿起了衣服,以赤身为耻了。这是西方的传说。
查我国的古书,没有那么罗曼蒂克的故事。《墨子。辞过》说:“古之民未知为衣服。”后来经“圣王”定下了“衣服之法”,人才穿上了衣服,目的在于“适身体,和肌肤”。
墨子注重实际,他谈到衣服时强调的,是实用意义的一面。所以他在《兼爱下》篇里提倡国君要有兼爱之心,看到万民“冻馁转死沟壑中”,要能“饥即食之,寒即衣之“。
而班固在总结今文经学的《白虎通义》里却这样解释“衣裳”,“衣者隐也,裳者郵也,所以隐形自郵闭也。”他用音训法解释字义,认为衣裳的作用是把肉体遮蔽起来,所强调的是服饰伦理意义的一面。
《释名·释衣服》则来个折衷,说:“上日衣,衣,依也,人所依以庇寒也;下日裳,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谈到上衣时,强调了衣服御寒防晒的实用功能;谈到下袋时,又强调了衣服换形遮羞的伦理功能。我们不妨设想,那个被司命大神救活过来的汉子如果只是光着上身,还有一条裤衩,他大约还不至于急忙蹲了下来的。
《墨子》所说的定“衣服之法”的“圣王”是谁呢?他没有说。但《庄子·盗跖》和《商君书·画策》说神农之世就已“耕而食,织面衣”了,古人又把炎帝称为神农氏;《易经·系辞下》则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世本·作》篇进而举出黄帝的臣子胡曹和伯余是最初制作衣服的人。汉族——古代的华夏族,自称炎黄子孙,他们喜欢把事物的发明权归到自己最崇敬的始祖名下。证之地下考古,距今六七千年前的仰韶文化,已发现为数众多的石制、陶制纺轮,有的陶器底部印着麻布纹,可证当时确有“垂衣裳”之事了。
衣服的实用功能是衣服的基本功能。《吕氏春秋·恃君览·长利》记了一个故事:一个名叫戎夷的士从齐国到鲁国去,没赶到,城门闭了,天气正好大冷,他只好和一个弟子宿在城门外。夜深了,愈来愈冷,两个人都有冻死的危险。戎夷对弟子说:“你把衣服给我,我就活了,我把衣服绐你,你就活了。我是国士,要为天下爱惜自己的生命。你是个没什么德才的人,死了不可惜。你把你的衣服给我吧。”弟子说:“没德才的人,又怎能把衣服给国士穿呢?”戎夷长叹一声,说:“唤,大道理不顶用啊!”就把衣服脱下来,给了弟子,自己斗夜就冻死了。戎爽的思路很实际,行为也很无私,在严酷的大自然面前,衣服的实用意义和伦理意义不熊两全,他宁可自己素身冻死,保全了弟子的生命。
回过头来,我们看看鲁迅《起死》中塑造的庄子形象。当那死了五百年复活过来的汉子缠住庄子要衣服的时候,庄子发了一通议论:“衣服是可有可无的,也许是有衣服对,也许是没有农服对。鸟有羽,兽有毛,然而黄瓜茄子赤条条。此所谓‘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你固然不能说没有衣服对,然而你又怎么能说有衣既对呢?”
汉子的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听了这一番诡辩,他被激怒了,不禁骂道:“放你妈的屁!”直到要剥庄子的道袍时,庄子才说,“我这回要去见楚王,不穿袍子,不行,脱了小衫,光穿一件袍子,也不行。”可见,“齐物我、齐是非”的庄子,只要活在社会上,就终究跳不出服饰的伦理意义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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