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公告编号:2019-08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浙06民初475号《民事裁定书》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前期披露情况
公司作为原告于2019年8月19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被告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不具备上市公司股东资格一案。公司已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该事项,详情参阅《关于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9-060)。
二、《民事裁定书》中关于本次诉讼裁定结果
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原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告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9年8月26日立案。同年9月23日,原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自行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系对其享有诉讼权利的正当处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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